武汉国企改革重磅措施出台—对国企负责人“市场化正向激励”


一项事关武汉国企考核和薪酬分配的重磅改革正式推出。近日,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市出资企业激励机制的意见》,全面对标先进,突出市场化业绩导向,薪酬与贡献挂钩。武汉市出资企业正职负责人之间,以及企业副职负责人之间的薪酬,都将根据企业效益和贡献拉开差距。

据悉,这是去年武汉全面启动国企改革专项行动以来,继市属国企整合重组之后,又一个大手笔动作。

一级企业:实施市场化导向的差异化薪酬

《意见》提出,企业考核方面,设置经济、改革、党建三类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一企一策。

企业负责人薪酬方面,实施市场化导向的差异化薪酬。增设反映企业市场化程度、经营效率和贡献大小的考核指标。对经营业绩特别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给予特别奖励。

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差距也将合理拉开。企业董事会依据岗位责任、风险和贡献大小,在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的0.6-0.9倍范围内,确定副职负责人薪酬标准。

而如果是企业引进或企业负责人转换为职业经理人的,则全部实行市场化薪酬。

二级企业:全面对标市场薪酬水平

二级企业放得更开。市出资企业的子企业负责人,将全面对标市场薪酬水平。同时,子企业负责人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2年年底前全部实行。考评未达标的应中止任期、免去现职、及时解聘,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高能低。

“不只是业绩差就薪酬差,还要能从领导岗位上下来,切实打破大锅饭。这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点,也是一大亮点。”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稳慎开展员工持股 正向激励更加给力

与严格契约相对应的,还有给力的正向激励。如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稳慎开展员工持股激励等。

作为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武汉城建集团下属企业武汉建工,率先于全省在员工持股上进行先行先试,探索出了改革新路子。2018年,该企业近200名骨干职工参与持股,实缴入股资金8796万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集团营收显著提升。“职工们促企业发展意愿更强烈,态度更积极,干劲更足了。”建工相关人士说。

除了方式灵活的中长期激励外,市国资委还借鉴“双百企业”先进做法,在市出资企业中积极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激励。

企业研发相关投入100%视同“利润”

近年,我市对国企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武汉产业投资集团持续推进装备制造、纺织研产一体化,推动工控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从2016年开始,市国资委就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将其研发投入50%视同利润,予以支持激励。去年,产投集团研发投入营收占比达到4%以上,新增数十项专利成果。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科技创新在企业考核中的分量进一步加重,相关投入视同利润的比例增加到了100%。此外,企业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可获专项奖励,支持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现金跟投等等。一系列举措都将进一步激发国企创新动能。

工资总额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

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是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如何既切实维护国有权益,又充分调动国企职工的积极性,一直是重要的改革课题。

为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建立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基础上,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引入高端人才、重点科研团队、实施中长期激励的相关工资专项核算、单列管理。支持企业建立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为国企改革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据了解,此次《意见》的出台要源于去年9月的市属国企重组。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属国企需要完成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即在企业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还要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发挥国有资本在超大城市建设中的引领力和影响力。

市国资委表示,其他各项改革是为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潜力、释放活力、提升效率效益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而最终完成潜力激发、活力释放、效益提升,还在于科学合理激励机制的建立。因此,激励机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是各项改革深化推进的催化剂和重要保障。

“希望这次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负责人和核心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国资国企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排头兵、主力军、顶梁柱作用。”相关负责人说。

转载自:武汉国资